企业合同陷僵局,耐心调解化干戈
2025-12-25 10:25:4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邓佳杨 | 点击量:880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邓佳杨)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涉企买卖合同纠纷,将“如我在诉”理念贯彻始终,为企业纾困解难,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。

2024年,甲混凝土公司和乙建设公司签订混凝土销售合同,约定因工程需要,乙建设公司向甲混凝土公司采购混凝土,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至工地的混凝土方量为准,约定2024年中秋节前付清全部货款。合同签订后,甲混凝土公司陆续向乙建设公司供应混凝土,但乙建设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,经甲混凝土公司多次催款,还剩余46万余元未支付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甲混凝土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建设公司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其支付尾款,并承担违约责任。

在诉讼中,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诉求、细致了解案情细节后,向纠纷双方释法明理,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。最后经过多轮沟通疏导,甲乙两公司握手言和,达成调解意见,纠纷妥善化解。

该案的顺利化解不仅为企业安心经营扫除了障碍,更是“司法为民”理念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生动体现。下一步,平江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审判水平,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。 

责编:陶江云

一审:陶江云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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